为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依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即日起在全区开展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14天内从国外境外或国、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淮人员,未主动向社区(村)报告且未按要求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的;
(二)私自接纳、容留14天内国外境外或国、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淮人员且隐瞒不报的;
(三)非法入境来(返)淮人员;
(四)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且未在社区(村)登记、未隔离观察的;
(五)浴室、网吧、KTV、棋牌室、麻将室、足疗室、校外培训机构等封闭性场所在暂停营业期间,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擅自开业经营的。
二、举报方式及受理
(一)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详细居住地址、未落实相应管控措施情况,以及本人相关信息。
(二)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应询问清楚,如实记录,立即反馈相关乡镇及部门(单位)核查确认,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
三、奖励措施
对上述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200元,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人。举报电话0517-85988991。
四、有关要求
(一)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除本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和其他信息,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同时,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我们也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公告由淮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淮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