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涟水县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情况公告
2022年10月2日,我县在外省来淮人员闭环管理中发现一例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该阳性感染者9月30日在新疆吐鲁番市乘坐Z42次火车10车厢(5号下铺)来苏,于10月2日8:59抵达南京站,进行了“落地检”。同日换乘C3157次火车6车厢(13A)抵扬州,站内换乘G7316次高铁6车厢(5D)于14:11抵达我县,完成“落地检”后闭环转运到隔离点途中,接南京市电话告知其检测阳性,随即转定点医院救治,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上述时间段同列车尤其是同车厢的人员,请立即向属地县区疫情防控机构如实报告情况,做好个人防护,不随意外出,避免与他人接触,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措施。
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牢记防疫“三件套”(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讲究个人卫生)、防护“六还要”(口罩还要继续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门窗还要尽量开、疫苗还要及时种)。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按规范程序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涟水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