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7 22:38: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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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围绕省税务局出台《关于支持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出延期申报、简化流程、涉税信用等方面六项具体举措,确保税费办理秩序有序稳定,推进新冠肺炎疫情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围绕省税务局出台《关于支持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出延期申报、简化流程、涉税信用等方面六项具体举措,确保税费办理秩序有序稳定,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六项举措如下
一、全市2021年8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8月25日。
二、在全市办税服务场所(含自助办税设备)办理实名认证事项的,暂不要求进行“刷脸”验证。
三、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含个人独资企业),因疫情原因导致实际生产经营受影响的,税务机关将以“不见面”的方式、按简易程序办理申报税额的调整。
四、因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五、因疫情影响至8月25日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在及时向税务机关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按规定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
六、因疫情影响需要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只需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即可办理。按规定需提交的所有银行存款账户对账单复印件,只需提供银行账户网银电子截屏、照片或电子账单。采取邮寄方式报送材料,因特殊情况暂无法加盖公章的,可先履行签字确认手续,待特殊情况消除后,再行补正。
淮安市税务局为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方便您办税缴费,鼓励纳税人、缴费人使用“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方式。“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及事项清单如下:
1、电子税务局
电子税务局办税缴费事项清单
2、“个人所得税”APP
3、“江苏税务”APP
4、社保费“网上办”“掌上办”
社保费“网上办”“掌上办”事项清单
5、出口退税“网上办”出口退税“网上办”渠道清单
6、邮递办税渠道
如通过上述渠道办税缴费有困难,经与税务机关沟通后,仍无法解决您的问题,可通过邮寄相关书面资料至当地税务机关的方式办理业务。主管税务机关接受邮递办税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下表:
(上下滑动查看具体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接受邮递办税地址及联系方式
纳税人,缴费人如有办税缴费咨询需求,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主管税务机关特服号。主管税务机关特服号列表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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