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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个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具体规定

发布时间:2022-12-06 17:09: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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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扣除范围: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纳税人扣除标准: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扣除额度,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扣除方式:1.赡养人均摊2.约

扣除范围:

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纳税人

扣除标准:

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扣除额度,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

扣除方式:

1.赡养人均摊

2.约定分摊

3.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注意:

1.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2.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如何在个人所得税App操作确认申报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呢?

1.打开App,登录后,首页上有两个选项: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2.2019年已经填报、2020年继续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点击“确认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跳出第一次覆盖信息提示。

3.点击“确定”,进入2019年已经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

4.核对信息,可以点击进行修改,或者点击右上角的“一键确认”,跳出第一次覆盖信息提示。

5.点击“确定”,2020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完成。

12月31日前必须及时确认申报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