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通过后,一般到账时间为每月月底。
若您已经在现场或网上提交了申请,请您耐心等待。经办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通过全国参保信息联网核验,再通过失业保险待遇经办信息系统进行自动比对审核。
如果失业补助金长时间未发放,建议拨打淮安人社电话咨询:0517-12333
【拓展内容】
失业补助金停发条件: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若不满足以上情形被停发保险金,建议致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热线12333咨询参保地的人社局。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长?
最长24个月,具体领取时间根据失业保险缴费时间计算。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