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注销
实施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
申请主体: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
申请方式:登录“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已注册为单位用户的,直接登录;未注册为单位用户的,注册后登录。
受理时间:工作日。
办理条件:单位撤销、解散、破产的,原单位或清算组织应自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注销手续。
申请材料: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注销手续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上级部门批准撤销文件
2.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文件
3.注销工商登记文件
表单填写:网上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注销申请信息。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实时办结。需要核查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情况:本事项不收费。
办理流程:填写注销申请——>拍照上传材料——>公积金中心审核。
有关说明:单位合并、分立时无力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在办理有关手续前,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时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按照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予以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