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03 23:31:06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淮安人才计划申请范围,淮安人才计划申请条件,2021年淮安“苏北计划”暨 “淮上英才计划”人才申报范围和条件
内容简介
申报范围和条件申报范围和条件按照《关于组织实施淮安市第二期“淮上英才计划”的意见》(淮人才〔2016〕7号)执行。具体如下:申报人应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21日期间到我市工作或开展自主创业,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人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申报范围和条件
申报范围和条件按照《关于组织实施淮安市第二期“淮上英才计划”的意见》(淮人才〔2016〕7号)执行。具体如下:
申报人应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21日期间到我市工作或开展自主创业,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人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来淮创业的人才,在所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投资不少于30万元,且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社保等相关手续。
2.来淮创新的人才,已与我市生产型企业(不含外地企业在我市设立的分公司或部省属企业)签订工作合同,且确保自接受资助当年起全职在企业工作2年以上。所在企业注册资金实际到账在200万元以上;省“双创人才”资助对象,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创办的企业,不受注册资金限制。
上述第1、第2项引进人才中的名校优生可放宽到本科学历,具体指:取得“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在“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优势学科学习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普通本科高校取得国家奖学金的毕业生,或省级优秀毕业生,或担任过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满1年的毕业生,近3年内报考江苏省选调生进入组织考察未录用的毕业生,取得ARWU(世界大学学术排名)近3年世界大学最高学术排名前200名大学的学士及以上学位人才。
3.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非生产型企业、外地企业在淮设立的分公司或部省属驻淮企业引进的人才需具备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且确保自接受资助当年起全职在单位工作2年以上;我市与大院名校共建的创新平台引进的人才需具备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且确保自接受资助当年起全职在单位工作2年以上。
4.企业发展急需的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以上各学历阶段均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各学历阶段均须具有相应学位。已入选省“双创计划”、“双创团队”、“双创博士”以及市县引才计划的人才不再列入资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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