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实施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申请主体: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
申请方式:登录“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工作日。
办理条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单位应当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并自1月1日起执行。
申请材料:本事项无申请材料。
表单填写:网上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信息。
办理时限:申报合规的,实时办结。
收费情况:本事项不收费。
办理流程:填写缴存基数调整信息——>系统审核月缴存额——>打印缴存基数调整清册。
有关说明:单位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可在缴存基数调整时同步办理。